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以下简称阿大)关于开展本科生实习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3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阿大开展科研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3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
3.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1800加元/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阿大承担留学人员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每校限推荐1人,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校内公示。
(二)请通知被推荐人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23年9月22日12:00前登录阿大官网(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index.html)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intern@ualberta.ca。
(三)请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3日02:00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上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计划留学单位”选择阿尔伯塔大学,“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阿大网上申报的志愿填写。
(四)请于2023年9月25日(周一)下班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3)扫描件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md4@csc.edu.cn,文件命名格式: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阿大,由阿大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计划在2024年暑期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高蓝
联系电话:010-66093557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信箱:md4@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100044)
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杨 洁
电 话:029-88492839
邮 箱:jie.yang@nwpu.edu.cn
附件:
1.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2.初选名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