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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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飞行器动力技术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0年第二批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来源: 访问量: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推出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共同合作的创新型人才。项目选拔采取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

飞行器动力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于2019年12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立项。该项目根据世界航天航空技术发展趋势,联合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俄罗斯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等俄罗斯一流航空技术大学,旨在培养航空技术发展国际化趋势下未来能够在飞行器动力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拔尖创新型国际化专业人才。

一、选派专业范围

选派对象为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专业方向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空间应用科学与工程、工程热物理、人机与环境工程、适航技术与管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力学、动力机械及工程。

二、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

留学单位: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简称喀航,原喀山航空学院)(Kazan National Research Technical University after A. N. Tupolev - KAI (Kazan aviation Institute)https://kai.ru/web/en),俄罗斯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简称萨马拉大学,原萨马拉国立航空航天大学)(Samara National Research University (Samara University, Samara State Aerospace University)https://ssau.ru/english/)。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2个月;

访问学者:3/6/12个月。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2.本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研三硕士研究生、具有较好学术科研能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

3.本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不建议申报。

4.本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具有较好学术科研能力的在读大四本科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

5.本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生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申请时为毕业年级硕士生,不建议申报,直博生不得申请联培硕士。

6.本项目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访问学者由国家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攻读学位类型的由国家资助学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项目批复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项目可申请喀航俄德学院(俄罗斯德国联合培养1+1,英语教学),需满足雅思总分不低于6.5。

9.该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曾参加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人无此限制;曾参加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2020927日之前,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组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送至邮箱:raissaren@nwpu.edu.cn。西工大动力与能源学院进行简历筛选,并协助联系俄方意向导师(可登录官网查询https://kai.ru/web/en、https://ssau.ru/english/):

(1)报名表(见附件);

(2)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或个人陈述;

(5)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

2、俄方导师明确接收意向,申请者向西工大动力与能源学院提交以下面试材料:

(1)个人中英文简历(下载附件中文简历模板,英文自行翻译)

(2)学习计划(外文,并需注明意向留学高校、留学项目及时长,访问学者无需提供);

(3)中英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4)俄罗斯喀航、萨马拉大学导师的接收函;

*喀航、萨马拉大学导师联系可咨询任老师:13260723793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请携带双方导师联合制定的培养计划;

(8)国内导师推荐信

(9)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证书等。

3、由西工大动力与能源学院组织专家面试并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4、候选人准备网申材料并及时上传平台。

5、由国际合作处上报基金委最终候选人名单及纸质材料。

6、等待录取结果。

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舞弊行为,经查实后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①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航空地面交通与动力学院网站:https://kai.ru/web/en/areas-of-research,俄德学院网站:https://kai.ru/web/en/german-russian-engineering-center-machine-building;俄罗斯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航空学院网站:https://ssau.ru/english/education/institutes_faculties/aero,发动机与电厂工程学院:https://ssau.ru/english/education/institutes_faculties/enginepower/strau,太空火箭工程学院:https://ssau.ru/english/education/institutes_faculties/spacerocket。可根据研究方向提前确定意向导师。

*②2020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根据项目申请情况,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③20209月30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由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和俄罗斯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出具正式录取通知书或者邀请信。

面试通过后,被推荐人请按照下列网申流程自行准备后续网申工作。

五、网申流程

20201020日至1023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受理机构应选择“西北工业大学”。同时,向国际合作处交流科(毅字楼720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及学籍信息由学院填写);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国外导师简历;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访问学者还需提供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8)学习计划(外文,访问学者无需提供);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申请访问学者无需提供);

(10)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交);

(11)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12)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访问学者)

(13)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国际合作处下载专区);

(14)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导师意见及学生排序表(国际合作处下载专区);

六、派出与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录取结果将于12月前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统一保留至2021年12月底。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次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项目组、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7.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派出前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七、咨询方式

该项目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咨询电话:

动力与能源学院  牛老师88431103,任老师13796675538

国际合作处  张老师88491264

学籍方面:研究生院  何老师88430611(长安校区)

88492192(友谊校区)

国际合作处 动力与能源学院

2020年9月18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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