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3月20日《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4月10日开始;第二批:5月15日开始。经研究,拟调整我校申报时间为4月10日-19日的申请人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一、2020年4月10日-19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线上填报。
二、2020年4月20日之前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国际化秘书提交以下13项材料的电子版: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不填,其余部分由学院填写。);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准备,申请人只需填写表头信息);
(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7)国外导师简历(导师需签字);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至最近一学期);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模板见国际合作处网站下载专区);
(1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导师意见及学生排序表(模板见国际合作处网站下载专区)。
三、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1. 电子版材料可扫描后提交,文件格式应以.pdf结尾。其中,第3项材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应同时准备word和pdf版本,两版本文件名一致。
2. 应提交的13项材料应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内文件命名方式为:“材料序号_材料名称_学生姓名,例:2_《单位意见推荐表》_张三”;文件夹及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_留学身份_姓名,例:航天_联培/攻博_姓名”。
3. 文件夹应打包发送至外事秘书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外事秘书请对提交申请材料的邮件予以回复。
4. 如有材料不完整、命名格式有误、文件格式有误的,可在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前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逾期提交的,视作放弃申请。
四、2020年4月22日之前
1. 请各学院外事秘书汇总申请人电子版材料,并组织专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留学单位及导师等情况进行初步评审。
2. 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单位意见推荐表》,表格可打印手填后进行扫描。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应填写表格中1-5项;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填写表格中1-4项,表格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人一表,文件格式应以.pdf结尾。表格命名方式为“学院《单位意见推荐表》_学生姓名,例:航海学院《单位意见推荐表》_张三”。
3. 学院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候选人登记表》(模板见国际合作处网站下载专区),连同学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学院填写的《单位意见推荐表》一同打包发送至国际合作处jie.yang@nwpu.edu.cn,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_4月高水平,例:航天_4月高水平”。
五、返校后纸质版材料提交
待学生返校后,应第一时间即刻向学院提交全部材料的纸质版。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递交至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公室(友谊校区毅字楼208室)。请使用夹子,按顺序整理材料,夹在一起(一式一份)。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处杨老师:029-88491264
研究生院梁老师:029-88495339
附件
国际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