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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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9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选派工作。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 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国外留学院校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 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网上申报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1. 2019年3月10日至3月26日: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完成打印。网报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2. 2019年3月26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43室)。

3. 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a. 《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信息表(西北工业大学制)》(见附件)

b.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c. 《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b项的申请表后由系统生成并打印;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第1、2、3、4、5项并加盖公章;最后一栏“上级主管部分复核意见”不填)

d.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e.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f.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按顺序打印或复印,并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申请材料相关说明请点击查看:《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4. 2019年4月12日前:学校将候选人推荐公函和名单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 2019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6. 2020年3月31日前,派出。

四、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88430631

国际合作处:88491264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处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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