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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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关于遴选CSC“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选派工作。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国外留学院校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网上申报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1.2018320日至327: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完成打印。网报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2.2018328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三楼79办公室)。

3.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a. 《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信息表(西北工业大学制)》(见附件)

b.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c. 《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b项的申请表后由系统生成并打印,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第2、3项并加盖公章)

d.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e.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f.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按顺序打印或复印,并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申请材料相关说明请点击查看: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8

4.2018412日前:学校将正式公函及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20186,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6.2019331日前,派出。

四、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 88430631

国际合作处 88491264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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