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第二批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校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学校决定实施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选派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一、申报要求

1.学科领域。聚焦国家战略、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紧扣学校“双一流”建设,围绕颠覆性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基础学科等。

2.国外合作单位。英国、瑞典、丹麦、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一流院校或科研院所,国外合作导师应为本领域国际一流学者。

3.资助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外学习3-12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外学习6-24个月。

4.实施方式。领军人才项目面向全校导师开放。每位导师每年度原则上可在其现有研究生中,申请1个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资助指标和1个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指标。通过评审获得资助后,可自主选派所指导的优秀中国籍研究生出国留学。国际合作活跃、科研成果突出的导师可酌情申请增加指标。

5.导师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原则上需主持国家级课题或项目,与国外合作伙伴联系密切,能够联合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6.学生管理。学生出国前校内导师应与国外合作导师明确研究方向和联合培养课题,学生在国外期间校内导师要保持常态化思想交流和学术指导,帮助学生熟悉国外科研生活环境,产出高质量科研学术成果。每2个月向国内导师提交一次学习报告,并按照批复的留学期限按期回校。

7.派出时间。原则上,导师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学生派出。

二、资助标准

1.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资助:18,000元/人。

2.生活费资助参照国家公派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留学国别

留学身份

资助标准(元/月)

英国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1,5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9,500

瑞典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0,0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8,500

丹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0,0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8,500

加拿大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1,5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0,500

新西兰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9,5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9,000

澳大利亚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9,5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9,000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23日前,将附件1《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和附件2《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拟选派学生汇总表》用E-mail发送至:wangruojia@nwpu.edu.cn,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送至毅字楼721办公室。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王若佳88492839

研究生院杨珍88495339

国际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7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中外合作办学以及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2年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录取人员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