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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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我校现启动2023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一、项目简介

1.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二、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

4.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5.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6.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7.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

三、项目申报要求

2022627日前,有意向申报创新项目的有关单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ruojia@nwpu.edu.cn

1.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简表(附件1

2. 项目各方合作协议(包括中、外文协议)

、校内联系

王若佳 88492839


国际合作处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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