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报名通知】关于2023年第一批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学校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学校决定继续实施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选派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一、申报要求

1.学科领域:聚焦国家战略、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紧扣学校“双一流”建设,围绕颠覆性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基础学科等。

2.国外合作单位:英国、瑞典、丹麦、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一流院校或科研院所,国外合作导师应为本领域国际一流学者。

3.资助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外学习3-12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外学习6-24个月。

4.实施方式:面向全校导师开放。入选导师可自主选定拟派出研究生、自主定国外合作导师,自主定研究生派出时长。

本项目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导师每年可选派2名研究生(如1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开展联合培养。国际合作活跃、科研成果突出的导师可酌情增加指标。2022年已入选导师本年度可再次获得不超过2名学生的选派资格,仅需按流程提交材料,本年度不再安排专家评审。

5.导师要求:原则上需主持国家级课题或项目,与国外合作伙伴合作成果丰硕,开展国际联合指导学生的经验丰富。

6.派出要求:导师指导学生尽快办理护照、申请签证等派出手续,做好学生在国外学习课题研究指导。拟派出学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派出。

7.其他项目:拟选派学生如入选国家公派,本项目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8.特殊情况:因客观原因无法按计划派出,导师可在项目涉及的国别内改派,也可更换学生。

二、项目申请及审核流程

1. 导师申请:填写《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外事秘书;

2. 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具体提交方式见文末;

3. 组织评审:国际合作处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

4.确定结果:根据评审意见确认录取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三、资助标准

1.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资助:18,000元/人。

2.生活费资助参照国家公派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留学国别

留学身份

资助标准(元/月)

英国

联合培养博士生

11,500

联合培养硕士生

9,500

瑞典

联合培养博士生

10,000

联合培养硕士生

8,500

丹麦

联合培养博士生

10,000

联合培养硕士生

8,500

加拿大

联合培养博士生

11,500

联合培养硕士生

10,500

新西兰

联合培养博士生

9,500

联合培养硕士生

9,000

澳大利亚

联合培养博士生

9,500

联合培养硕士生

9,000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友谊校区毅字楼721办公室,并将附件1扫描件和附件2电子版excel发送至zhaogang@nwpu.edu.cn。

联系人:

国际合作处 赵罡 88492839

研究生院 张玉娇 88495339

国际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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