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学校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学校决定继续实施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选派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一、申报要求
1.学科领域:聚焦国家战略、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紧扣学校“双一流”建设,围绕颠覆性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基础学科等。
2.国外合作单位:英国、瑞典、丹麦、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一流院校或科研院所,国外合作导师应为本领域国际一流学者。
3.资助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外学习3-12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外学习6-24个月。
4.实施方式:面向全校导师开放。入选导师可自主选定拟派出研究生、自主定国外合作导师,自主定研究生派出时长。
本项目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导师每年可选派2名研究生(如1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开展联合培养。国际合作活跃、科研成果突出的导师可酌情增加指标。2022年已入选导师本年度可再次获得不超过2名学生的选派资格,仅需按流程提交材料,本年度不再安排专家评审。
5.导师要求:原则上需主持国家级课题或项目,与国外合作伙伴合作成果丰硕,开展国际联合指导学生的经验丰富。
6.派出要求:导师指导学生尽快办理护照、申请签证等派出手续,做好学生在国外学习课题研究指导。拟派出学生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派出。
7.其他项目:拟选派学生如入选国家公派,本项目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8.特殊情况:因客观原因无法按计划派出,导师可在项目涉及的国别内改派,也可更换学生。
二、项目申请及审核流程
1. 导师申请:填写《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外事秘书;
2. 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具体提交方式见文末;
3. 组织评审:国际合作处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
4. 确定结果:根据评审意见确认录取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三、资助标准
1.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资助:18,000元/人。
2.生活费资助参照国家公派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留学国别 | 留学身份 | 资助标准(元/月) |
英国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11,500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9,500 |
瑞典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10,000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8,500 |
丹麦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10,000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8,500 |
加拿大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11,500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10,500 |
新西兰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9,500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9,000 |
澳大利亚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9,500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9,000 |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7日前,将附件1 扫描件(签字并盖章)和附件2 扫描件(盖章)以及附件2电子版(excel文件)发送至zhaogang@nwpu.edu.cn。为简化工作流程,本次申报国际合作处不收取纸质版材料,请学院或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附件: 1.《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2.《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拟选派学生汇总表》
3. 学生派出基本流程
联系人:
国际合作处 赵罡 88492839
研究生院 杨珍 88495339
国际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