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我校已完成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申请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类别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在申请之列。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的,学院/研究院慎重推荐。
4.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四、专家评审及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五、录取与派出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4.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于出国前,在研究生教育系统中发起“离校申请”并进行审批,于回国前在研究生教育系统发起“返校申请”并进行审批。
5.留学人员派出前,学校对其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6.学校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学业,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应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定期对本单位选派情况,包括派出情况、在外管理、未派出原因、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留学效益等进行总结。
六、申请流程及选拔程序
1.申请人对外联系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年5月10日前(5月10日开网后可选择渠道)
2.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填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年5月10日-5月19日
校内线上填报结束后,申报人向所在学院/研究院外事秘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由学院/研究院统一提交至国际处办理后续申报流程(其中,纸质版材料按顺序夹在一起,无需装订。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学院/研究院_姓名_申报留学身份”,如:航空学院_张三_攻博):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表头不填,表格均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准备,申请人只需填写表头信息,表格下载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4)《国内导师推荐信》(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准备);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请高亮邀请函汇总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学生姓名、留学起始时间等重要信息);
(6)学习计划(外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扫描件(自本科阶段至最近一学期);
(9)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12)《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附件1)。
3. 各学院/研究院汇总申请人材料,并组织专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留学单位及导师等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连同《国内导师推荐信》(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将每名学生的上述三项材料盖章签字扫描的PDF版本打包发送至jie.yang@nwpu.edu.cn,每项附件材料大小不超过3M。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
4. 学校分别组织专家对推荐人进行复审,确定年度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年5月25日-2024年5月31日
5. 结果公布时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年7月
八、咨询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
选派流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5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2.校内联系人
(1)项目咨询
国际合作处 杨洁 029-88492839 QQ:1903200856
(2)学籍咨询
研究生院 029-88430631
教 务 部 029-88430584
(3)交流QQ群
群号:908260991(已满),717038003(即将满),
附件:
1、《公派留学承诺书》
国际合作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