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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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9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旨在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助力高水平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我校现启动2027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和选拔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通知链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

一、项目简介

1. 各单位应按照“精准聚焦、突出特色、交叉融合”的原则,围绕各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应避免学科简单叠加和盲目堆砌。

2.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对于攻读外方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类别,项目单位应重点明确人员派出后如何展开跟踪管理、回收人才及发挥作用。

对于本科插班生类别,选派范围仅限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在读本科生。

创新项目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3. 创新项目支持中外单位灵活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合作。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创新项目支持多个国内单位联合申报项目,但应明确1家牵头单位,并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立项申请。项目申报时应上传所有参与单位同意函。

4.根据《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我校可新申报项目为3项,应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

5. 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申请材料或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情况。

二、项目可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6.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申请时年满18周岁(2027年第一批人员申请时应为2009年3月11日以前出生、第二批人员申请时应为2009年6月11日以前出生、第三批人员申请时应为2009年9月11日以前出生)。

三、项目申报安排

1.新项目申报

-2026年9月底前:各单位创新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第二章项目申报中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进行单位内部选拔,统筹研究确定2027年度单位申报项目,并按照《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202610月1日0时至21日14时:2027年度项目网上申报以及执行中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上传。

-2026年10月21日14时前,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登录信息平台管理端https://sa.csc.edu.cn/manager 审核单位内项目申报材料,上传单位推荐公函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6年12月底前: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2.执行期满三年项目(2024-2026年度)

1)截至2026年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

2)截至2026年7月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3.执行中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执行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项目单位须对执行中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6年为10月1日0时-21日14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将年度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注:项目综合专栏及相关材料模板下载,请点击: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

、项目申报注意事项(请务必参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根据以往申报经验,请项目申报人员参照以下注意事项逐一细化项目申报流程,规避淘汰风险:

1.申报项目协议中须注明外方免学费(基金委仅对极少项目提供学费资助);

2.申报项目应具有鲜明学科特色;

3.申报项目应已有较长合作基础。

五、校内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处:88492839

联系人:含笑延奇

电子邮件:han.xiaoyanqi@nwp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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