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相片及其它要求
1.申请表1份
2.近期(近六个月)2寸白底彩照3张
3.名单表1份
4.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5.护照须有本人签名
需按指纹:团组发送邮件至cons.beijing@mzv.sk预约送件及指纹时间
短期访问签证
A.申请以商务访问或短期培训为目的申根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
1.旅行保险:投保天数不少于在申根境内停留天数,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并且要在保单上标明适用于所有申根范围国家;
2.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无需翻译);
3.往返机票预订单(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4.涵盖停留在斯洛伐克境内所有的住宿证明;
5.经由斯洛伐克认证部认证过的邀请信原件:斯洛伐克商务会议活动或培训主办方出具的官方邀请信原件应使用公司的抬头纸,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并需包含如下信息:公司详细完整的地址和联系人.签字人的名字和职务、访问的目的及持续时间(去和回来的日期需要与申请表上的日期一致)、商务访问或职业培训的日程计划、注明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个人或单位、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回国提供保证金
6.由斯洛伐克边境外事警察局出具的邀请函原件:(具体情况根据斯洛伐克驻华使馆领事处的另行通知)
7.偿付能力证明-足够支付在斯洛伐克停留期间所用的财力资源的证明文件(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由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在职人员: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派遣函原件(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
8.商会的注册证明(如适用)
9.工作许可(如适用):工作许可适用于以下情况:在职工作培训,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
过境签证
如持公务护照人员需经任一申根国家过境转机前往波兰、匈牙利、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马耳他、克罗地亚等7国(在其加入申根协定前已签署有互免持公务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将被视为进入申根区,必须事先办妥过境申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