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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
发布时间:2024-09-06来源: 访问量:

免签护照种类

D、S、P (超30天或因工作等须须哈方批复事由需办签证)

短期访问签证

中国公民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因商务活动(包含谈判、签约、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国际运输、过境及私人事务事由,入境、出境或过境哈萨克斯坦,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时限的,需在入境前办妥相应签证。具体要求如下:

所有材料每人一套

1.印有哈外交部或移民局返签号的邀请函(需与邀请方确认返签至使馆后方可送签);

2.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同一张A4纸);

3.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派遣函。

文艺展览类需提供:健康证明和有海关印章的展览清单。

表格、相片及其它要求

1.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可中文填表表格正反面打印;签证申请表填写的在哈住址应与居住证明上所写住址一致)

2.近期2寸白底彩照1张;

3.专用名单表(加盖单位公章);(在国际处办理)

4.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5.护照须有本人签名。

备注

驻华使馆已要求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信息。申请人填妥指纹预约单后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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