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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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国家留学基金委-赴利物浦大学等七所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1年第二批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来源: 访问量:

一、资助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CSC)http://www.csc.edu.cn/

二、留学单位:英国利物浦大学、法国索邦大学、法国普瓦捷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德国亥姆霍兹吉斯达赫特海岸与材料研究中心(HZG)、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

三、选派专业:选派对象为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优秀研究生,专业方向: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化学、材料与化工、光学工程。

四、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

留学期限

申请对象

资助方式

攻读博士学位

(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1+1+2)

12个月

所在单位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国家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联合培养博士

12/24个月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家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博士后

24个月

所在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含博士后);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国家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访问学者

12个月

在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国家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五、申请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六、选拔流程

1、申请人可通过邮件方式将个人材料发送至sun0211@nwpu.edu.cn进行报名,西工大材料学院联合外方单位进行简历筛选。

2、外方导师明确接收意向,向西工大材料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后)。

3、由西工大材料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情况而定)并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4、候选人准备网申材料并及时上传平台。

5、由国际合作处上报基金委最终候选人名单及纸质材料(见后)。

6、等待录取结果。

七、申请时间截点

1.报名截止时间:

(1)8月15日前完成学院报名工作;

2.确认候选人时间:

2021年8月17日前

3.网申时间:

2021年9月1日-10日(学院评审后入选者于9月5日完成系统填报提交最终纸质版材料。

评审通过后,被推荐人请参照下列表自行准备后续网申工作。

八、网申流程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受理机构应选择“西北工业大学”。同时,向学院外事秘书孙老师(公字楼325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及学籍信息由学院填写,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

(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交);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学习计划(外文);

(6)国外导师简历;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创新项目语言要求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55,请保证通知中的语言要求是最新的);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guoji.nwpu.edu.cn/info/1249/3645.htm);

九、派出与管理

1.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底。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学校和材料学院组织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由校内专家和国外导师组成。项目组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组成联合指导小组,深度开展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多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以及多层次的学术交流。每年定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典型事例、对今后工作建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的进展和效果进行年度审核和评估,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的,将暂停项目执行。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8.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派出前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十、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邮件命名格式【csc创新项目+学院+姓名+拟留学单位+申请类别】,发送sun0211@nwpu.edu.cn进行报名。

1)个人简历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学生提交,自本科阶段起);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内导师推荐信(学生提交);

5)外文学习计划(需注明意向留学高校、留学项目及时长)

6)其他相关附件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2.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孙老师,88460899,sun0211@nwpu.edu.cn

国际合作处(基金委政策):张老师,88491264/18302908123(答疑QQ群:西工大2021公派留学,584212604)

研究生院(学籍方面):何老师,88430611(长安校区)

88492192(友谊校区)

人事处(博士后方面):丁老师,88460733

国际合作处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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