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来源: 访问量:

各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5.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3.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4.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岀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 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 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 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 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本科插班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 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 2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俄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俄后无需俄语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8.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 https://www.csc.edu.en/article/l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四、选派渠道

    1.申请人可自行联系俄方留学单位。

    2.申请人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高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统筹研究设计赴俄留学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申请人依托校际合作项目提交申请,单位提交推荐意见时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五、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单位推荐报告(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国际处专家科办公室(友谊校区毅字楼722)。

    2.网上报名:我校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28日,请学院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附件材料一律不得涉密。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其他人员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张莹予

    咨询电话:88492812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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