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25年选派规模待更新。
二、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请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已被录取为西北工业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的不在申请之列。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在申请之列。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的,学院/研究院慎重推荐。
5.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五、专家评审及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六、录取与派出
1.录取结果于2025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4.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于出国前,在研究生教育系统中发起“离校申请”并进行审批,于回国前在研究生教育系统发起“返校申请”并进行审批。
5.留学人员派出前,学校对其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6.学校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学业,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应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定期对本单位选派情况,包括派出情况、在外管理、未派出原因、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留学效益等进行总结。
七、申请流程及选拔程序
1.2025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对外联系(联系外方高校或导师获取邀请函)
2.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线上填报结束后,申报人向所在学院/研究院外事秘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PDF电子版,由学院/研究院统一提交至国际处办理后续申报流程(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学院/研究院_姓名_申报留学身份”,如:航空学院_张三_攻博):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在线填写提交后生成pdf表格);
(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表格均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准备,由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填写表头信息的空表。学院组织三位专家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评审意见表。同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进行鉴定);
(4)国内导师推荐信(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准备,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扫描件(自本科阶段至最近一学期);
(9)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位证+毕业证);
(12)《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附件1)。
3. 2025年3月2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汇总申请人材料,并组织专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留学单位及导师等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同时,各学院/研究院将学生材料PDF版本打包发送至jie.yang@nwpu.edu.cn并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将表格纸质版递交至国际合作处交流科(毅字楼721办公室)。
4.2025年3月26日前,学校国际处组织材料复审,确定年度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八、咨询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6
2.校内联系人
(1)项目咨询
国际合作处 杨老师 029-88492839 QQ:1903200856
(2)学籍咨询
研究生院 029-88430631
教 务 部 029-88430584
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流程事项 |
2025年3月10日前 | 联系外方高校或导师获取邀请函 |
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 |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
2025年3月20日前 | 各学院/研究院汇总申请人材料并提交至国际合作处 |
2025年3月26日前 | 学校国际处组织材料复审,并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附件:
1、《公派留学承诺书》
2、《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候选人登记表》
国际合作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