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申请人顺利办理手续,请至少提前1个半月提出申请。请各位教师在收到邀请信后,尽快到校港澳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翱翔门户——外事系统——我的外事——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填写审批表——短信通知批件办理完成
注意事项:
1.邀请信及中文翻译件
1)邀请信中需明确以下信息点:出访人姓名、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事由、工作内容和目的、费用来源(由邀请方资助的,需在邀请信中明确资助范围和资助内容;邀请方全额资助境外费用的,需落实邀请方是否承担境外意外、医疗保险费用);
2)邀请信需有邀请单位的抬头,并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3) 邀请信必须从香港或澳门本土发出;
4)可先用正式邀请信扫描件办理审批手续,原件或传真件随后邮寄,用于签证申请。
2.严格按照已批准方案执行任务,严禁擅自延长在港澳停留时间,严禁私自更改路线。
3.线下办理步骤
1)填写《出国(境)安全保密承诺书》(在保密处网站下载),本人签字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2)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并发送至国际合作处jiaoshichuguo@nwpu.edu.cn。
3)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表 》,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然后将其与附件材料(日程表、邀请信原件、邀请信翻译件)交由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审批完成后办理任务批件和政审批件,接到电话通知办理护签手续。
至少20个工作日
1. 收到短信通知批件办理完成后,持小二寸白底数码照片和身份证照片页复印件至毅字楼723(团组需成团办理)办理;
2. 携《西北工业大学短期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领取单》到工信部外事服务中心业务二室领取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注意事项:
1.在批件办理完成之后,收到系统发送短信“您赴**国家(地区)的因公出国(境)申请,任务批件已办理完成,如您需要办理护照,请执照片回执及身份证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300pi以上,文件不大于100KB, 比例为241*150px)至毅字楼723办理;如您已有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或办理赴港澳手续请联系029-88495355办理签证(注)事宜.”,按照提示内容办理相关业务即可。
2.按照团组办理港澳通行证,材料齐全后方可寄送。
1.外事系统提交返校总结;
请使用《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项目总结表》作为模板填写
2.持以下材料至毅字楼723交还通行证;
1)《西北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国际合作处723办公室或所在单位领取,也可在网上直接下载打印后填写。填写批件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行前培训人,并由出访人和相关人员签名后提交);
2)行后回访回执(所在单位办理);
3)任务批件原件(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签字盖章后由出访人带走)
4)实际出访日程(任务批件团组为单位,全部出访人签字,模板详见附件2)
5)《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任务批件团组为单位,全部出访人签字,详见附件3)
材料齐全后完成交还登记手续。
附件3: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docx
注意事项:
1. 如因故未能出访,也应及时归还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仅携带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原件和任务批件到毅字楼723办理即可;
2. 请教师本人务必自行留存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首页(照片页)、签注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办理报销手续和日后办理出访时使用;
3. 持任务批件原件、“证照交还证明”(国际合作处在任务批件上盖章)、 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首页(照片页)复印件、签注页复印件、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及相关票据,按财务相关规定,去财务处报销;
4. 根据财务处要求,出国(境)费用的报销不能分次办理,请整理好全部票据后,一次性完成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