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因公短期赴台

为保证申请人顺利办理手续,请至少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请各位教师在收到邀请信后,尽快到港澳台办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一步:保密审查及出国(境)公示

    填写《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承诺书》(在保密处网站下载),本人签字并提交至所在单位保密工作负责专员;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并发送至国际合作处jiaoshichuguo@nwpu.edu.cn。

  • 第二步:所在部门审核

    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或处级单位进行审核:

    1、详细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表 》

    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仅适用于所有短期因公赴台的教职工;

    2)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学院院长或处级单位行政一把手审批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处级单位公章后,提交校港澳台办公室;

    3)正处级干部因公赴台:学院院长出访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学院党委书记出访由院长审核签字、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出访由本单位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核签字,然后报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经由校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后报送主管外事副校长审批;

    4)出生时间:请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填写,并仔细核对;

    5)出生地:请严格按照户口信息填写,填写到出生地所在省即可;

    6)出访时间:以邀请信中的出访时间为准;

    7)出访路线:填写从出境城市起至、转机、途经和访问的全部城市。

    2、赴台请示:内容参考《赴台请示模板》,电子版发送至jiaoshichuguo@nwpu.edu.cn;

    3、台方邀请信:一式两份。邀请信要有明确的赴台时间、停留时间、经费负担办法及邀请人签名或盖章。邀请信中不能出现民国纪年、ROC字样及政治敏感问题等;

    4、在台日程安排:由邀请方提供,且带签章,一式两份;

    5、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相关活动团体名册:由邀请方提供,且带签章,一式两份(国际会议要求提供全世界参会人员名单);

    6、会议不涉及政治议题承诺书:由邀请方提供,且带签章,一式两份;

    7、赴台人员名单:一式四份,见《赴台人员名单模板》

    8、邀请方的简介:对方确认签字或盖章,一式两份;

    9、赴台团组承诺书:一份

    10、《因公临时赴台人员政审表》:一式两份,且带签章,到学校组织部办理;

    11、65周岁以上申请者,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和家属同意函。


  • 第三步:学校审核

    1、申请人将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并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的《西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表》及附件材料提交校港澳台办进行审核;

    2、校港澳台办将《西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表》及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报人事处、保密处审查备案;

    3、校港澳台办将审核合格的材料上报主管外事校领导审批。


  • 第四步:省台办审批(国台办审批)

    根据教师本人提供的赴台请示,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起草红头文件,由校领导签发后上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根据出访任务类型和情况决定是否出具《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继续上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第五步:赴台批件

    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


  • 第六步: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请持以下材料到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

    1、省台办或国台办的任务批件原件 1 份;

    2、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B5 纸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A4 纸复印件 1 份;

    4、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第一页 + 本人页) A4 纸复印件 1 份;

    5、照片4张(尺寸:33mm×48mm )和电子版照片(需要刻光盘);

    办证机构: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高新区科技路2号。

    办公电话: 029-87275934

    办公时间: 8:30-12:00 15:00-17:00


  • 第七步:赴台执行任务

    1、赴台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涉外人员手册》(在学校港澳台办公室领取);

    2、严格按照批件所批复的出访日期执行任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出访时间,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 第八步:返校后手续

    1、归还赴台通行证:按照外交部以及信息和工业化部的统一要求,回国后7日内,将赴台通行证上交校港澳台办公室保管。

    2、办理“证照交还证明”:持批件原件在校港澳台办公室办理“证照交还证明”,作为教师办理报销手续的材料之一;

    3、提交总结:回国后7日内,在校港澳台办公室网站下载《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项目总结表》,填写后将纸版交校港澳台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iaoshichuguo@nwpu.edu.cn;

    4、请教师本人务必自行留存赴台通行证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办理报销手续和日后办理出访时使用。


  • 第九步:报销

    1、持批件原件、“证照交还证明”、 赴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复印件、及相关票据,按财务处和有关规定,去财务处报销;

    2、赴台费用的报销不能分次办理,请各位教师整理好全部票据后,一次完成报销手续。

    3、未按照批件时间出访或未持赴台通行证出访,一律不予报销。